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选择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的公告
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公开选择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的公告
(2021年1号)
为做好我县采矿权出让计划编报的前期工作,规范我县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工作,拟对平乐县桥亭乡塘背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及平乐县平乐镇龙窝村委大胆村饰面用灰岩矿等2个项目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现公开选择其编制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勘查实施方案项目名称 | 勘查程度 | 编制费用 | 风险提示 |
1 | 平乐县桥亭乡 塘背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 普查 | 2万元 (含评审费) | 1.编制费用支付需待相应采矿权出让成交后,由采矿权人支付,若矿权不成交,存在编制费用无法支付风险;2.采矿权出让周期较长,存在编制费用收款周期较长风险。 |
2 | 平乐县平乐镇龙窝村委大胆村饰面用灰岩矿 | 详查 | 3万元 (含评审费) | |
特别 说明 | 1.在有效报名单位数量为1个时,直接委托该单位开展以上2个项目的方案编制工作; 2.在有效报名单位数量刚好为2个时,按有效报名材料先后顺序负责相应顺序的项目; 3.在有效报名单位数量为2个以上时,需进行现场抽签摇号确定编制单位,1个单位不可兼中2个项目; 4.已确定承担编制勘查实施方案的中签单位,不能参加该项目下一步编制普查或详查报告等竞标工作; 5.已确定的中签单位须在桂林市范围内设立固定办事处及配备地质勘查专业技术人员,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办公场所照片及租赁合同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取消中签资格。 |
请有意承担上述项目的地质勘查单位提交以下材料进行报名:
1.填写《地质勘查单位报名表》(见***1)1份;
2.《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编制承诺书》(见***2)1份;
3.业务范围为地质勘查类工作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1份(复印件加单位公章);
4.提供项目相关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各1份(说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报告(方案)编写人员须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以上报名材料须在2021年12月3日17:00前报送到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资源管理股,一次性按时报送齐全上述材料并签收后方为有效报名,不接收寄件。
***:
1.《地质勘查单位报名表》
2.《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编制承诺书》
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9日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773-6976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