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2号(桂钟高速)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预公告
〔202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促进沿线旅游资源开发、构筑桂林-贺州旅游圈、保障运输通道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加快少数民族自治县经济发展,需新建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恭城段),公路从西至东依次经过我县恭城镇、平安镇、莲花镇、三江乡,根据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恭城段)用地需要,拟征收、收回公路沿线土地约225.6067公顷(约3384.101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恭城段)。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拟征收、收回土地位置:恭城镇、平安镇、莲花镇、三江乡公路沿线土地约225.6067公顷,涉及恭城镇乐湾村、渡雷村、古城村,平安镇新街村、巨塘村,莲花镇独石村、东科村、势江村、杨梅村、龙围村,三江乡洗脚岭村、安冲村、三江村(具体用地范围以项目用地规划红线为准)。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否则不予补偿。
五、涉及其他事项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特此公告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