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确认起争纷复议化解解民忧
近日,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工龄确认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圆满化解。
今年2月,申请人顾某某就其在某航运公司的工作年限向被申请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工龄确认申请,但因其个人原始档案材料已被洪水冲毁灭失,双方对申请人顾某某的“固定工”身份各持一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出不予认定的决定。申请人顾某某遂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经审理查明,申请人顾某某的个人原始档案确因2001年自然灾害而灭失。经调解,被申请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依据现有的证据材料,给申请人顾某某办理工龄确认手续,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2022年以来,我县深入推进府院联动机制,依托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将协调化解程序自立案前开始贯穿行政复议、诉讼始终,积极开展对申请人进行复议、诉讼指导,对行政争议进行受理、诉前协调化解,对行政机关有明显错误或者败诉风险案件发出复议建议或司法建议,对无法在受理前或诉前化解案件做好诉讼准备等工作。据统计,自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成立以来,经法院和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联合诉前指导、调解后撤回起诉或复议申请的案件累计26件,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发挥了“止争定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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