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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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4月24日发表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1.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办〔2023〕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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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04:21:3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