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关于2022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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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4月20日发表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十六条要求,经梳理,现将大鹏新区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我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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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04:24:4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