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灵川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2022-05-06 10:30:00 来源: 灵田镇人民政府
根据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川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方案》的通知(灵政办〔2022〕66号)要求,现对灵川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灵田镇人民政府。
公示时间: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13日,共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3-2276322
联系地址:灵田镇人民政府
灵川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序号 | 问题内容 | 整改措施 | 完成情况 | 备注 |
1 | 灵川县灵田镇灵田村委街上一队福广新型页岩砖厂存在无证盗采现象,回填复绿未完成。 | 1、在未取得采矿证前不得再进行采挖;2、对部分祼露的山体进行复绿。3、加大日常巡查与监管,杜绝盗采行为。 | 已对非法开挖的坑塘进行了回填,并通过种植植被对裸露的山体进行了复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