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矫正两不误——藤县司法局助力两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成功外出求学
“小军同学很珍惜上学的机会,这次返校后表现很好,上课更加认真,回答问题更积极,没有什么异常行为,请你们放心,在政府、学校、家庭的共同努力下,一定可以帮助他度过人生中最关键的时刻。”10月9日,当县司法局副局长卢宁带队到平南某中学了解小军的在校情况时,班主任梁老师对小军的表现给予了肯定。
“报告张所,我已经到学校办理了注册,明天就正式上课啦,谢谢你们让我重回校园,我会珍惜机会,努力学习的!”10月10日上午,塘步司法所张所长电话响了起来,原来打电话的另一头是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小吴,今日是他线下正式入学注册的日子,他早早收拾好行李从藤县出发梧州,入读梧州市某职业学校,他办理了入学手续后第一时间跟监管他的司法所所长打电话,分享他的喜悦。重返校园,是这一名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迈入正道的第一步。
小军和小吴都是当前县司法局在管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小军因为好奇,利用其化学天赋自制毒品,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而小吴则因为参与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按照管理规定,社区矫正对象不得随意离开执行地,但他们犯罪时都是在校学生,也有继续求学的意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获知他们的情况后,积极对接,助力他们重返校园。工作人员告知小军和小吴都有权利外出就学的权利,先后***走访他们的父母,一方面通过解释《社区矫正法》关于未成年监管的特殊规定消除其父母的顾虑,另一方面动员和鼓励他们一起支持孩子人完成学业。特别是小军,目前是高三学生,为了不耽误他学习,工作人员放弃休假,在国庆节期间帮助其办理了请假外出相关手续,让他能够按时入学就读。
“学习”与“矫正”两不误,是县司法局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坚持的大方向,共帮助了7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圆梦大学,9人正在就读或已经完成中专学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就学是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重要步骤,不仅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生动彰显了《社区矫正法》宽严相济和刚柔并济的管理原则,向社会传递更多社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