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纪委监委关于在深化排忧行动中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的公告
为持续深化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排忧行动”,有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顺利开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增进民生福祉,城区纪委监委决定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重点聚焦7个方面开展监督,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相关问题。
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各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是否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居民自愿、保护优先、建管并重的基本原则,因地制宜开展改造工作;是否及时研究解决工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是否建立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诉求渠道,切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
2.科学合理制定改造计划、确定改造对象范围等方面。是否扎实细致开展摸底工作,对小区基础设施现状、房屋结构充分调查摸底;是否坚持“一小区、一方案”,因地制宜制定设计方案;是否存在设计方案千篇一律现象;是否存在设计方案频繁变更,导致重复施工、反复开挖,在居民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是否科学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是否合理确定改造内容,分类分批实施改造,杜绝“一刀切”式改造;改造内容是否充分征求居民意见,优先改造居民反映强烈、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内容;是否存在将大量资金重点用于外立面改造等“形象工程”,引发群众不满问题;是否存在谎报小区数、户数、楼栋数、建筑面积等主要指标,将已纳入往年中央补助支持的项目进行重复申报;是否存在虚列投资规模、随意压缩改造内容,以及报大建小套取资金问题。
3.改造资金拨付使用方面。是否存在拨付中央补助资金不及时和资金滞留问题;是否坚持专款专用;是否存在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外与小区无关的道路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或将专项资金挪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购置交通工具支出等问题。
4.改造工程组织实施方面。是否存在工程招标随意拆分,将一个小区的改造内容拆分成多个单项单独招标的问题;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问题;是否落实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责任;是否存在竣工验收流于形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即交付使用;是否存在监理程序形同虚设,对施工质量问题不及时返工纠正,甚至谎报项目完工等问题。
5.宣传发动方面。是否建立“政府统筹、居民参与、多方配合”的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前期宣传动员工作;是否积极发动居民参与改造,赢得居民理解与支持;是否存在民生工程改成民怨工程,改造项目实施困难问题。
6.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方面。是否切实完善长效治理机制,推动改造后的小区物业服务、居民自治、维护更新等走上规范化良性发展轨道。
7.其他方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围绕上述问题,积极反映诉求。
监督服务电话:12345(政务服务热线)
电子邮箱:zwfwrx@126.com
区住建局服务电话:0353-5617588
电子邮箱:yqcqjsj@126.com
城区纪委监委“排忧行动”工作专班
2023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