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业县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实施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2 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18 号)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2 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132 号)文件,上级下达我县扶持资金共34万元,其中支持农民合作社19万元,支持家庭农场15万元。根据要求,我局制定了项目申报指南和实施方案,并组织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进行申报。通过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通过局党组会讨论,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及补助金额(具体名单见附表1、附表2)。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5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监督电话:3763902。
兴业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9日
附表1 兴业县 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情况表.docx
附表2 兴业县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情况表.docx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