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政府采购法》、《湖北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第二类疫苗采购接种行为的通知》鄂卫通[2018]2号)和《湖北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鄂卫通[2021]30号)相关要求,拟对我县2023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进行遴选,现将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采购内容
非免疫规划疫苗,所有申报单位(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或推广商)供应的疫苗必须是湖北省2021-2023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平台上的目录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疫苗生产或经营资质,推广商需取得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授权。
3、同一品规疫苗只允许一家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推广商报名(如有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报名,则不接受其他推广商报名)。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申报单位必须是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
②申报单位应具备疫苗生产/经营许可证;
③申报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④申报单位具备《疫苗管理法》规定的疫苗保存运输条件;
⑤申报单位生产或代理的产品市场上有供应(国家已批准生产并已报检的产品除外);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中标人不允许转包。
三、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生物制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2、推广商需取得生产企业授权(授权委托书)
3、遴选产品申报明细表
4、申报单位提交文件真实性承诺书
5、廉洁承诺书
6、申报材料须注明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或未加盖公章的文件恕不接受。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02月20日上午08时至2023年03月06日17时(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申报单位把所需提供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寄送至红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制品管理办公室(地址: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城关镇红坪大道33号)。
3、联系人:卢秀春
联系电话:139****1588
红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2月19日
责任编辑:彭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