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皇姑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划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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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1月09日发表
根据《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政令第80号)中的第七条规定,皇姑区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区域划定为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燃放的区域;皇姑区无烟花爆竹储存、批发、零售点;皇姑区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外的四台子地区和鸭绿江部分地区为非禁放区域,非禁放区域划分界线如下:
1、四台子街道办事处辖区东至黄河北大街,西至甘河街,南至青城山路(铁路以北),北至正良一路;
2、鸭绿江街道办事处辖区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北,田义村北端(文大东路)以南,黄河北大街以东。
沈阳市皇姑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撰稿人:郑英楠
审核人:呼延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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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7 08:08:0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