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保密责任重于泰山
2020年4月15日,我们将迎来第五个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国家秘密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一旦泄露,会直接危及国家安全,直接损害国家利益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保守国家秘密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保密责任重于泰山。保守国家秘密是我们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是我们每位公务员的职业操守,是我们每位共产党员的铮铮誓言。在第五个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我们更应该谨记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1.认清窃密与反窃密的斗争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保守国家秘密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切实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学习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了解保密常识,明白权利义务,承担保密责任,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做保守国家秘密的卫士,做尊法、学法、守法的模范。
3.严格落实“上网不***,***不上网”的保密要求,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保密规定,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做到工作在家不***、网上办公不***,保密要求不松懈,保密程序不简化。
4.严格落实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不得在手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得在手机中存储、处理、传输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将手机连接***信息系统、***信息设备或者***载体。
5.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管理规定,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全面审查和依法审查的原则,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6.严禁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严禁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严禁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载体;严禁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7.严格落实《报告泄露国家秘密事件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公民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堵塞泄密漏洞,最大限度地减轻泄密案件造成的危害后果。对发生泄密事件隐匿不报或故意拖延报告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山西省国家保密局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