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防指〔2021〕3号容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公布2021年全县中小型水库(水电站)有关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容防指〔2021〕3号
容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公布2021年全县中、小型水库(水电站)
有关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防汛安全工作,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以及玉水防〔2021〕4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中、小型水库(水电站)的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要求各镇和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相关责任人,保证通信畅通,确保信息上传下达,正常报汛。
请各级防汛责任人及时上岗到位,切实履行防汛抗灾工作职责,督促和组织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切实做好水工程安全度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严肃防汛抗灾纪律,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防汛责任人,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暂行)》等规定,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1.2021年重点防洪城市(县)防汛行政、安全管理责任人及提坊防汛安全管理、抢险技术、巡查值守责任人名单
2.2021年容县抗旱行政、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
3.2021年大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汛行政、防汛安全管理、抢险技术、巡查值守责任人名单
4.2021年小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抢险技术责任人、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人、巡查值守责任人、水库管理人员名单及通讯录
5.2021年广西玉林容县农村水电站防汛责任人名单信息表
容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3月30日
抄送:玉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玉林市应急管理局、玉林市水利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容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3月30日印发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