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计划的公示
现将靖西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计划有关问题的批复》(内容详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5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该批复执行。
资金来源: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38万元,资金下达文号:桂整合〔2021〕6号)
资金分配:
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38万元,用于立面改造、产业路、公共设施类等项目建设。(内容详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
靖西市民族宗教宗局 靖西市新靖镇幸福路商务大楼四楼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靖西市民宗局 0776-6550033 jxmz8828@163.com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靖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6月16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