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国有那马林场平流分场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使用林地情况公示
公 示
根据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及自治区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
地点:那坡县国有那马林场平流分场8林班3.1、3.2、3.3、3.4、6.1、6.2、6.3、6.4、6.5、6.6、6.7、6.8、6.9、12.1、15.1、15.2、17.1、17.2、40.1小班;那坡县城厢镇那赖村1林班81.1、81.2小班。共涉及2个林班21个调查小班。(经核实,那坡县城厢镇那赖村1林班81.1、81.2小班林地权属实属那坡县国有那马林场)
面积:土地总面积3.2323公顷,其中林地面积3.1740公顷。
用途:生产道路、生产用房及管护房。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2日至12月29日。
如对上述选址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到那坡县林业局。(电话:0776-6825136.书面反映以邮戳为准)
那坡县林业局
2020年12月22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