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区委第二巡察组从2022年11月14日至12月23日,对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开展对口联动巡察。区委第一、第三、第四、第五巡察组从2022年11月22日至12月31日,分别对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区司法局党组、区发改局党组、区水利局党委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一、巡察内容
根据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把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捍卫“两个确立”作为根本任务,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党组织或有关部门处理。
二、反映渠道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城市管理局党组。巡察期间联系地址: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928A室;联系电话:0527-82960563,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7:30;电子信箱:scqwxc1z@163.com;同时在区城市管理局设置了联系信箱。
区委第二巡察组联动巡察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巡察期间联系地址: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928B室;联系电话:0527-82960583,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7:30;电子信箱:scqwxc2z@163.com;同时在区交通运输局设置了联系信箱。
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司法局党组。巡察期间联系地址: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930室;联系电话:0527-82960723,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7:30;电子信箱:scqwxc3z@163.com,同时在区司法局设置了联系信箱。
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发改局党组。巡察期间联系地址: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932室;联系电话:0527-82960823,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7:30;电子邮箱:scqwxc4z@163.com;同时在区发改局设置巡察组联系信箱。
区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区水利局党委。巡察期间联系地址: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936室,联系电话:0527-82960771,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7:30;电子信箱:scqwxc5z@163.com;同时在宿城新区商务大厦一楼大厅门口设置了联系信箱。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区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27-82960021)。
特此公告
中共宿城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