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乐业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年初)的通知
乐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乐业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
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年初)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乐业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年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3月30日
乐业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年初)
为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和脱贫攻坚投入力度,根据《***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80号)的精神,围绕全县脱贫攻坚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开发系列***精神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以县为主,创新财政涉农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确保我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基本原则
一是解放思想、锐意改革;二是全面统筹,县为主体;三是瞄准贫困、精准施策;四是权责对等、激励约束;五是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总体要求
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以县为主、权责对等,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统筹整合安排财政涉农资金,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减贫成效为导向,以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把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精准度和使用效益。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实现脱贫攻坚投入明显增加、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总体效益明显提高、脱贫攻坚步伐明显加快、扶贫开发工作权责更加匹配,确保如期完成我县摘帽销号和脱贫攻坚目标。
四、统筹资金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具体包括:
(一)中央层面的资金。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旅游发展基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林业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等19项涉农专项资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自治区层面的资金。包括自治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旅游扶贫部分)、城乡建设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城乡风貌改造专项资金、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污染防治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美丽广西·生态乡村专项资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技术推广与服务专项资金(用于相关基层服务工作经费除外)、农林业优势产业扶持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分配下达县级自主安排部分)、新型经营主体扶持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分配下达县级自主安排部分)、农林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专项资金、水土保持工程资金、水资源管理及保护工程资金、库区移民发展专项资金(可用于库区贫困县部分)、“新网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发展部分)、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服务业发展部分)、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左右江革命老区重大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等22 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以及自治区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包括与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可统筹整合使用相对应的配套、补助资金,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五、资金统筹额度及实际投向
(一)统筹整合资金额度。
2019全县计划统筹财政涉农资金规模25926.6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987.22万元,自治区资金11939.4万元。具体包括:
1.中央层面的资金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23.5万元;
(2)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00万元;
(3)林业补助资金2436.5万元;
(4)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11.3万元。
(5)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1400万元。
(6)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15.92万元;
(7)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1000万元。
(8)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800万元。
2.自治区层面的资金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492万元;
(2)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1万元;
(3)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旅游扶贫部分)36万元;
(4)城乡建设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城乡风貌改造专项资金、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30万元;
(5)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12.4万元;
(6)技术推广与服务专项资金(用于相关基层服务工作经费除外)80万元;
(7)农林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专项资金705万元;
(8)新型经营主体扶持专项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分配下达县级自主安排部分)10万元。
(9)农林业优势产业扶持专项资金325万元;
(10)库区移民发展专项资金(可用于库区贫困县部分)46万元;
(11)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600万元;
(12)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资金用于“三农”建设部分1972万元。
(二)统筹资金实际投向。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坚持与我县脱贫攻坚项目规划紧密挂钩,从县级扶贫项目库中选择脱贫攻坚重点项目,精确瞄准预脱贫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着力增强预脱贫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改善预脱贫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2019年我县实施具体项目建设内容为:农业生产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其他。
1.农业生产发展6826.5万元,其中乐业县贫困户产业发展、以奖代补项目632.5万元;乐业县逻西乡脱贫奔康油茶产业园二期工程项目525万元;乐业县逻西乡脱贫奔康油茶产业园(第一期产业道路(机耕路)建设项目511万元;同乐镇脱贫奔康猕猴产业园建设项目600万元;乐业县新化镇脱贫奔康猕猴产业园建设项目400万元;逻沙乡脱贫奔康油茶产业园建园造林项目800万元;逻沙乡脱贫奔康油茶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00万元;乐业县幼平乡脱贫奔康芒果产业园建设项目1200万元;乐业县村集体经济项目958万元。
2.农村基础设施15423.12万元,其中乐业县甘田镇甲龙村三洞至二洞屯级道路硬化工程项目88万元;乐业县甘田镇百乐村唐家洞、龙报屯级道路建设项目34万元;乐业县逻西中停村周仇至里并屯道路建设项目52万元;乐业县幼平乡马三村内扛至坡老道路建设项目70万元;乐业县2019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595万元;乐业县同乐镇达存村良上屯至利浪屯屯级道路硬化项目117万元;乐业县同乐镇达存村董棚土至木徐屯屯级道路硬化项目77万元;乐业县新化镇那社村那敏至么凤至小那设至社神边屯级道路硬化项目150万元;乐业县新化镇那社村那么屯至那奶屯屯级道路硬化项目65万元;乐业县新化镇林立村林弹屯屯内道路硬化项目31万元;乐业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项目8144.12万元。
3.其他3677万元,其中:扶贫培训项目80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1400万元;乐业县2019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世界银行项目配套资金项目1277万元;项目管理费200万元。
年度建设任务
(一)农业生产发展类。
1.乐业县贫困户产业发展、以奖代补项目
(1)建设任务:乐业县贫困户产业发展、以奖代补项目。(详见附表1)
(2)建设地点:全县8个乡镇。
(3)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632.5万元。
(5)补助标准:3000元/户。
(6)时间进度:2019年1-12月。
(7)绩效目标:受益农户建档立卡户,增加人均纯收入。
2.乐业县逻西乡脱贫奔康油茶产业园二期工程项目
(1)建设任务:逻西乡脱贫奔康油茶产业园流转土地2500亩,新种植油茶2500亩,实现产业全覆盖我乡贫困户。(2)建设地点:逻西乡七更村。
(3)责任单位:逻西乡人民政府。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525万元。
(5)补助标准:1人/亩。
(6)时间进度:2019年3月开工。
(7)绩效目标:全乡贫困户465户,贫困人口2500人,通过基础股、劳务股等入股方式,达到户户有产业,人人有收入的效果,增加收入,实现产业全覆盖。
3.乐业县逻西乡脱贫奔康油茶产业园(第一期产业道路(机耕路)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推进逻西乡脱贫奔康油茶产业园建设,开通逻西乡卡代一、卡代二、卡代三、伟亥、油茶基地修建产业道路(机耕路),新建21公里9条,宽3.5米、厚0.15米。
(3)责任单位:逻西乡人民政府。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511万元。
(5)补助标准:24.29万元/公里。
(6)时间进度:2019年6月开工。
(7)绩效目标:解决贫困户465户,贫困人口2500人,脱贫奔康油茶产业园贫困户出行产业种植行路难问题。
4.同乐镇脱贫奔康猕猴产业园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同乐镇奔康猕猴产业园流转8600亩土地,种植4000亩猕猴桃,分三批种植猕猴桃,并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如建设管理房,新建山塘水塘用于灌溉猕猴桃等。
(2)建设地点:同乐镇达存村。
(3)责任单位:同乐镇人民政府。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600万元。
(5)补助标准:10000元/亩。
(6)时间进度:2019年1月开工,12月竣工验收。
(7)绩效目标:全镇贫困户2929户12609人以及其他乡镇搬入上岗、当站易安点贫困户全部参与产业园中,通过基础股、劳务股等入股方式,实现全镇贫困户产业全覆盖,为村劳务公司、村民及贫困提供重要的经济来源。
5.乐业县新化镇脱贫奔康猕猴产业园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新化镇计划在仁里村流转4700亩土地进行猕猴产业园建设,目前已流转2350亩并已种植了2160亩猕猴桃,接下来将按照原计划继续流转2350亩土地进行建设产业园,并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如管理房,新建山塘水塘用于灌溉猕猴桃等。
(2)建设地点:新化镇仁里村。
(3)责任单位:新化镇人民政府。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400万元。
(5)补助标准:1人/亩。
(6)时间进度:2019年3月-12月。
(7)绩效目标:全镇贫困户2093户,贫困人口9306人,通过基础股、劳务股等入股方式,达到户户有产业,人人有收入的效果,增加收入,实现产业全覆盖。
6.逻沙乡脱贫奔康油茶产业园建园造林项目
(1)建设任务:全乡脱贫奔康油茶产业园油茶造林4900亩,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全覆盖。
(2)建设地点:雅长林场及逻沙乡11个行政村。
(3)责任单位:逻沙乡人民政府。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800万元。
(5)补助标准:1人/亩。
(6)时间进度:2019年1月-2020年。
(7)绩效目标:全乡贫困人口4500人,通过基础股、劳务股等入股方式,达到人人有增收的效果,确保实现全乡贫困人口人均1亩的产业发展目标,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全覆盖。
7.逻沙乡脱贫奔康油茶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全乡油茶造林4900亩,完善产业道路42、水柜20个。
(2)建设地点:雅长林场及逻沙乡11个行政村。
(3)责任单位:逻沙乡人民政府。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1200万元。
(5)补助标准:20万元/公里,水柜5万元/个。
(6)时间进度:2019年1月-2020年。
(7)绩效目标:全乡贫困人口4500人,确保实现全乡贫困人口出行种植行路难问题及用水难等问题。
8.乐业县幼平乡脱贫奔康芒果产业园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在乐业县幼平乡百安村、渡口村种植芒果6500亩。
(2)建设地点:乐业县幼平乡百安村、渡口村。
(3)责任单位:乐业县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乐业县幼平乡人民政府。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1200万元。
(5)补助标准:7000元/亩。
(6)时间进度:2019年3月-12月。
(7)绩效目标:种植6500亩芒果,实现产业增收。其中涉及贫困户1506户,***04人。
9.乐业县村集体经济项目
(1)建设任务: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2)建设地点:全县7个乡镇。
(3)责任单位:组织部。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958万元。
(5)补助标准:按贫困村每村50万元以上资金进行扶持。
(6)时间进度:2019年3月-12月。
(7)绩效目标:推动全县40个贫困村到2020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
(二)基础设施类。
1.乐业县甘田镇甲龙村三洞至二洞屯级道路硬化工程项目
(1)建设任务:硬化屯级道路1.894公里(路基4.5米、路面3.5米)。
(2)建设地点:甘田镇甲龙村。
(3)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88万元。
(5)补助标准:46万元/公里。
(6)时间进度:2019年3-10月。
(7)绩效目标:解决250人行路难问题,其中贫困户27户、110人。
2.乐业县甘田镇百乐村唐家洞、龙报屯级道路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新建泥结碎石道路1公里(路基4.5米、路面3.5米)。
(2)建设地点:甘田镇百乐村。
(3)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34万元。
(5)补助标准:34万元/公里。
(6)时间进度:2019年4月-10月。
(7)绩效目标:解决210人行路难问题,其中贫困户29户、120人。
3.乐业县逻西中停村周仇至里并屯道路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新建泥结碎石道路2.8公里(路基4.5米、路面3.5米)。
(2)建设地点:逻西中停村。
(3)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52万元。
(5)补助标准:18万元/公里。
(6)时间进度:2019年4月-10月。
(7)绩效目标:解决185人行路难问题,其中贫困户18户、101人。
4.乐业县幼平乡马三村内扛至坡老道路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硬化屯级道路1.074公里(路基4.5米、路面3.5米)。
(2)建设地点:幼平乡马三村。
(3)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70万元。
(5)补助标准:65万元/公里。
(6)时间进度:2019年4月-10月。
(7)绩效目标:解决142人行路难问题,其中贫困户18 户、77人。
5.乐业县2019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建设任务:实施贫困村(含脱贫村、2019年预脱贫村、深极度贫困村)、面上村屯道路硬化项目***条170.828公里(详见附表2)
(2)建设地点:全县8个乡镇。
(3)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6595万元。
(5)补助标准:每公里50万元±30%。
(6)时间进度:2019年5月-10月。
(7)绩效目标:受益8个乡(镇)12个贫困村、9个深度贫困村、11个面上村2234户9262人。
6.乐业县同乐镇达存村良上屯至利浪屯屯级道路硬化项目
(1)建设任务:新建道路路基4.5米,道路硬化长2.6公里、宽3.5米、厚0.18米。
(2)建设地点:乐业县同乐镇达存村良上屯。
(3)责任单位:民宗局。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117万元。
(5)补助标准:45万元/公里。
(6)时间进度:2019年4月-12月。
(7)绩效目标:解决130户379人群众行路难问题。
7.乐业县同乐镇达存村董棚土至木徐屯屯级道路硬化项目
(1)建设任务:新建道路路基4.5米,道路硬化长1.7公里、宽3.5米、厚0.18米。
(2)建设地点:乐业县同乐镇达存村木徐屯。
(3)责任单位:民宗局。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77万元。
(5)补助标准:45.29万元/公里。
(6)时间进度:2019年4月-12月。
(7)绩效目标:解决40户186人群众行路难问题。
8.乐业县新化镇那社村那敏至么凤至小那设至社神边屯级道路硬化项目
(1)建设任务:新建道路路基宽4.5米、道路硬化长3.4公里、宽3.5米、0.18米;新建管水坝长150米、宽4米。
(2)建设地点:乐业县新化镇那社村那敏。
(3)责任单位:县民宗局。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150万元。
(5)补助标准:44万元/公里。
(6)时间进度:2019年4月-12月。
(7)绩效目标:解决26户116人群众行路难问题。
9.乐业县新化镇那社村那么屯至那奶屯屯级道路硬化项目
(1)建设任务:新建道路路基宽4.5米、道路硬化长 1.5公里、宽3.5米、厚0.18米。
(2)建设地点:乐业县新化镇那社村那么屯。
(3)责任单位:县民宗局。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65万元。
(5)补助标准:43.3万元/公里。
(6)时间进度:2019年4月-12月。
(7)绩效目标:解决47户184人群众行路难问题。
10.乐业县新化镇林立村林弹屯屯内道路硬化项目
(1)建设任务:道路硬化长0.4公里、宽3米、厚01.5米。
(2)建设地点:乐业县新化镇林立村林弹屯。
(3)责任单位:县民宗局。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31万元。
(5)补助标准:31万元/公里。
(6)时间进度:2019年4月-12月。
(7)绩效目标:解决36户215人瑶族群众行路难问题。
11.乐业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项目
(1)建设任务:共104个建设点(详见附表3)
(2)建设地点:全县八个乡镇。
(3)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8144.12万元。
(5)补助标准:按技术部门概算核定标准。
(6)时间进度:2019年2月-11月。
(7)绩效目标:改善全县8个乡镇29个贫困村、深度贫困村和21个非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受益人口68729人。
(三)其他类。
1.扶贫培训项目
(1)建设任务: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职业学历教育、“引擎行动”示范项目培训、短期技能培训、“两后生”职业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各种培训。
(2)建设地点:全县8个乡镇。
(3)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800万元。
(5)补助标准: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每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职业学历教育: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扶贫巾帼励志班学生:每生每学期补助2000元;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每人每期补助3000元,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每人一次性奖励800元;贫困家庭“两后生”生活费补贴:2750元/人·学期;农村实用技术培训:50元/人·天。
(6)时间进度:2018年3-12月。
(7)绩效目标:受益全县8个乡(镇)88个村(社区)贫困人口12000人/次。
2.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1)建设任务:贫困对象扶贫小额信贷按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
(2)建设地点:全县8个乡镇。
(3)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1400万元。
(5)补助标准:按贷款基准利率4.75%、4.35%全额贴息。
(6)时间进度:2018年3-12月。
(7)绩效目标:受益全县8个乡(镇)88个村(社区)贫困对象扶贫小额贷款户7500户。
3.乐业县2019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世界银行项目配套资金项目
(1)建设任务:冷藏保鲜库房、乡镇农贸市场、项目村合作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合作社技能培训等。
(2)建设地点:同乐镇六为村、达存村,甘田镇达道村、板洪村,花坪镇运赖村,逻沙乡塘英村、全达村,新化镇林立村、那社村、乐翁村。
(3)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1277万元。
(5)补助标准:按技术部门概算核定标准补助。
(6)时间进度:2018年3-12月。
(7)绩效目标:受益5个乡镇10个村(世行项目村)1496户6132人。
4.项目管理费
(1)建设任务:扶贫项目规划编制、设计、实施、管理等项目管理费用。
(2)建设地点:全县8个乡镇。
(3)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4)资金安排: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200万元。
(5)补助标准:基础设施屯级道路硬化项目设计费:6000元/公里,监理费:按中标价的2%作为控制价进行采购或招投标。
(6)时间进度:2019年1-12月。
(7)绩效目标:受益8个乡(镇)12个贫困村、9个深度贫困村、11个面上村2234户9262人。
七、明确工作职责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做好本地区社会发展规划与扶贫规划的衔接工作,指导项目的实施等。县财政局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部署,牵头会同县扶贫、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提出资金整合方案,及时审核和拨付资金等。县扶贫办指导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建立项目库,负责扶贫项目的实施以及扶贫工作绩效考核等。县审计局负责整合资金审计监督检查等。其他部门根据整合方案确定的项目主管单位,牵头实施相应项目,并切实采取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八、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简称“县扶贫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组织协调、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等。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及调整方案制定报备、预算支出科目调整、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验收考评等工作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经县扶贫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二)规范运行机制。坚持科学规划引导统筹、重点项目主导统筹、民生投入重点统筹等建立“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机制,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应,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金支持精准扶贫。统筹资金用于扶贫攻坚项目实行“五制”管理,即项目申报审核制、项目建设招标制、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项目竣工审计制、项目绩效考核制。切实坚持以规划为基础、以项目为支撑,将脱贫攻坚任务细化到具体项目,明确时间安排和资金需求,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并加强项目储备和实行动态管理,没有入库的项目不得安排资金。
(三)规范资金管理。整合资金管理按照《乐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业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乐政办发〔2017〕101号)管理,资金安排使用必须以脱贫攻坚、脱贫摘帽为目标,以贫困人口为主要扶持对象,做到“七个不准”:
1.不准借统筹整合之名用于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在少数地方搞“盆景式扶贫”。
2.不准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以及与扶贫开发和贫困人口无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他基本建设。
3.不准用于平衡预算。
4.不准用于发放部门(单位)基层干部的津补贴和用于补充部门(单位)公用经费不足。
5.不准将贫困户生活方面的资金(如农村低保、五保资金)用于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不准降低(减少)用于贫困户(人)的补助(供)标准(资金)或将发放到户到人的资金(如危房改造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侵占群众利益。
6.不准用于平衡各种关系、无序分配使用,造成资金再度分散。
7.不准用于其他非扶贫项目和工作支出。
(四)切实加强监管。县扶贫办、发展改革局、监察委、审计局、财政局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县整合资金领导小组汇报项目检查情况。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中,因工作不主动造成项目实施进度慢的,或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超出整合方案实施相关项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提交县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出具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五)推进信息公开。县涉农主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级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九、其他事项
年度资金整合方案中项目的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筹资方式,绩效目标,计划时间进度,实施地点和责任单位等具体详见***表格里。
***:乐业县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明细表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