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镇召开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推进会
4月26日,潞城镇召开全镇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推进会。44个行政村支部书记、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及全体机关人员共12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上,纪检书记秦宁宣读了《中共潞城镇委员会关于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并对我镇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也是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明确的2018年八项重点任务之一。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集中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影响公权力行使的不正之风,严惩“微腐败”,破除“中梗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促进基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开创美丽潞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会议要求,我镇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镇情实际,就开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七个方面的问题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工作目标。各相关职能站所、各行政村要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要对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建立管理台账,找准专项整治工作的切入点。镇纪委要迅速组织开展案件查办工作,确保专项整治一启动就能处置一批线索,查办一批案件,形成有效震慑。
会议强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是一项对全镇工作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党建工程、法治工程、民生工程。在具体工作开展中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切实增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动全面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向着巩固、深化、提高方向迈进,下功夫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是要明确目标任务,结合实际,迅速安排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问题导向,加强教育引导,全面统筹推进,务求工作实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见效果、有战果、出成果;三是要强化责任落实,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如何根治,基层权力如何运行,农村监督“最后一公里”如何畅通等问题,把专项整治与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相结合,把专项整治与创新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新模式相结合,通过监督微权力、治理微腐败,实现微治理,进而形成“权力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监权科学化”的镇村治理模式,促进镇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具有潞城特色的基层党风政风监督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