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组织对2009年上半年任命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考核
(本网讯 通讯员郎伟斌)为进一步推进岗位工作目标化管理,正确评价公安局2009年上半年任命的中层领导干部在试用期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公安局组织对全局41名2009年上半年任命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考核。
一是严密考核程序。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东平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张宁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成员的考核组,下设了考核办公室,按照考核内容及方法要求,由政工、纪检、督察、指挥中心等部门协助有关局领导具体组织并汇总得分,考核结果在本局范围内公示。
二是严肃考核纪律。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由政工、纪检、督察部门加强对考核过程的监督,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是明确考核内容。考核主要以2009年任职以来的工作实绩为重点,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旨在全面检验中层领导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是规范考核形式。采取考核实绩、述职述廉、领导测评、民警测评等形式,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队伍管理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逐一打分排名,同时注重队伍管理计分制等日常管理措施的运用。
五是注重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该中层领导干部是否称职的依据,得分排名不在后五位的为称职,由局党委正式任命;得分排名最后五位的,延长试用期,本年度公务员考核不得定为优秀。再试用一定时间后由局党委重新组织考核并研究做出决定。
1月6日,公安局首先组织41名2009年上半年任命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并对每名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其他各项考核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