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向开发区下放374项行政职权事项
本报讯 日前,市政府研究决定向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放行政职权事项374项,授予派驻开发区机构行政职权事项137项,以放权授权促进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最大限度地释放各类市场主体投资、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为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按照“能放尽放、能授尽授”的原则,重点围绕审批、规划、土地、环保、执法等行政职权,我市开展了向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放权、授权”工作。日前,经过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梳理上报,市编办审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下放行政职权事项374项,授予派驻开发区机构行政职权事项137项。
下一步,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坚持以企业需求为服务导向,按照“一颗印章管审批”的原则,规范管理、再造流程、优化服务,建立“一站式”办结的审批机制和“一口受理、一表申报、并联审批、统发证照”的服务模式,实行办事不出区,切实营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马玮玮 刁锋 郑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