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对部分县(市)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缓慢依法实施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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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4日发表
为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经近期工作调度发现,柳林县、临县、交城县、孝义市、汾阳市、石楼县存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缓慢,不达时序进度要求,已严重影响到全市环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对此,吕梁市环境保护局、吕梁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联合制定并向所涉县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对10个建设缓慢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依法实行挂牌督办。要求所涉县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所建工程尽快投入使用,发挥治污效果。在挂牌督办期间完成整改任务的,需附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报送市环保局和市住建局,解除挂牌督办;未按时完成督办任务的,将会同上级对口部门对项目所在县(市)实施除污染物防治和生态保护项目以外的新改扩建项目停止选址、环评审批,直至完成督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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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10:27:5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