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开展原煤生产数据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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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4日发表
根据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煤炭生产经营建设投资等统计工作的实施细则》(晋政办发〔2016〕92号)第九条相关内容,市统计局于3月20日——22日,对全市部分规模以上工业原煤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
此次核查的主要内容是,企业是否依据国家去产能相关政策、是否符合按照276个工作日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企业联网直报的原煤生产、销售、库存数据是否真实、准确,产量同比增速是否正常;企业原始凭证(生产调度表、班组记录)、统计台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与联网直报数据一致。核查工作对进一步提高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夯实企业统计数据质量,起到了有力的督促、帮助和指导作用。(记者刘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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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20:06:0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