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抓实抓细农村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
为深入贯彻******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全面落实山西省委组织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我市围绕建档、管档、备案、运用四个层面,制定《农村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提质。
围绕档案建设,细化“十个分类”,规范入档材料目录。我市紧紧把住“齐”和“真”两个关键点,规范建立农村党组织书记档案。一方面,保证入档材料齐全完整。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档案管理目录,结合农村党组织书记工作实际,将入档材料分为“任免材料”“联审材料”“学历学位材料”“考核鉴定材料”“党团材料”“两代表一委员材料”“教育培训材料”“表彰奖励材料”“违规违纪处理处分材料”等10个类别49个细项,并逐项说明填报规范,确保档案内容能全面完整反映出村党组织书记经历履历、能力素质。另一方面,保证入档材料真实准确。各县区组织部门对档案建设工作进行总体牵头推进,制作《村党组织书记个人档案袋》下发乡镇,按“一人一档”精准收集汇总入档材料。各乡镇对村党组织书记入档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发现报送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严肃处理当事人,在责令整改的同时,将失信行为记录一并归入个人档案,通过严格追责、严肃问责,确保所有入档内容真实可靠。
围绕档案维护,坚持“四个统一”,明确管档操作规程。农村党组织书记档案由县区组织部门按“四个统一”原则进行集中管理。一是统一标准规范,各县区委组织部对乡镇上报的农村党组织书记档案材料,参照机关事业干部人事档案制度要求,进行系统规范梳理。同时鼓励县区推进信息化、数字化管理,逐步建立电子档案,保证档案建设工作高起点、高标准。二是统一集中管理,各县区委组织部参照干部档案室标准,择专门地点进行集中保管。保管过程中严格落实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鼠、防虫等安全要求,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三是统一专人负责,档案管理过程坚持“专人专管、责任到人”,实施档案查、阅、借、转全过程留痕,严防人为因素破坏、篡改、泄露村党组织书记个人信息。四是统一验收工作,各县区组织专业力量对乡镇上报档案材料进行统一查核验收,对发现问题的档案,返回乡镇重新查核订正。市委组织部对各县区档案建立情况组织不定时抽查验收,保证建档备案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围绕备案管理,完善“四项机制”,实施信息动态采集。针对信息备案这一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四重备案机制,保障农村党组织书记档案信息实时动态更新。一是完善换届调整备案机制。换届新产生的农村党组织书记,在换届完成后1个月内由县区委组织部门备案建档,村党组织书记连选连任的,在原有档案基础上完善相关信息,保证档案信息连贯一致。二是完善届中调整备案机制。规范村党组织书记届中调整“研判动议”“资格审查”“组织考察”“讨论研究”“调整任职”“登记备案”“专题汇报”7步工作法,全面构建县乡联动、全程把关配备村党组织书记的工作机制。三是完善下派离任备案机制。各县区为机关事业单位下派或退休后到村任职的村党组织书记单独建立档案,离任后,有关档案资料并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其他离任村党组织书记,档案资料移交县区委组织部党员档案管理库集中管理。四是完善日常管理备案。围绕年度工作信息采集,设计规范《年度备案表》《考核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等6种常用信息备案表。乡镇党委每年3月将上一年度村党组织书记相关备案材料报送县区委组织部门,县区委组织部进行集中审核、整理归档。
围绕成果运用,树立“三种导向”,实现精准选人用人。我市将树牢选人用人标准,打造“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高素质带头人队伍,贯穿到村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始终。一是标定“高线”。将备案管理工作与各类表彰奖励结合开展。在日常备案管理过程中,重点掌握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群众满意度高的村党组织书记,将好的典型树立起来、将好的经验推广出去,充分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二是守住“底线”。将备案管理工作与扫黑除恶工作和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结合开展。在档案建设过程中,对全市农村党组织书记再组织一次联审,坚决将涉黑涉恶、受过刑事处罚的村党组织书记清理出农村干部队伍,确保基层干部队伍纯洁性。三是畅通“下线”。将备案管理工作与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结合开展。根据村党组织书记档案信息采集情况,提前研判,按全市行政村总数15%,重点针对年龄偏大、动力不足、业绩平淡的农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倒排退出,由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下派补齐,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单元战斗力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