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
12月26日上午,盘锦市大洼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来自全区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169名人大代表肩负人民重托,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共商高质量发展大计,共谋全方位振兴良策。
本次大会的执行主席是:杨栋、王彦龙、王超、王志刚、王晨、于淼、孙湛、张志宇、吕东、郑斌、姜海军、李鹏、梁玉光、金东升、赵太明、熊英(女)。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王彦龙主持会议。
区长王超代表区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
过去一年
报告围绕六个方面对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政府2019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一是突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质量稳步提高;二是突出投资拉动作用,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三是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活力持续释放;四是突出城乡品质提升,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五是突出民生福祉投入,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六是突出政府自身建设,执政能力全面提升。
报告指出,预计2019年末,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45亿元,同比增长2.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21.8亿元,同比增长23.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3亿元,同比增长6.5%;固定资产投资实现37.2亿元,同比下降12.7%;外贸进出口总额实现3.6亿元,同比增长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73.7亿元,同比增长7.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27300元,同比增长7.5%;“三保”支出有效保障。呈现出经济稳步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喜人局面。
未来一年
报告指出,2020年,区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和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全会及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融入“一带五基地”和“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全面构建“一个中心区、五个产业区”发展新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产业为先、项目为王,更加注重空间、产业、城乡融合发展,更加注重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更加注重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经济体系,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锚定目标、凝心聚力、担当作为、砥砺前行,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努力把大洼建设成为盘锦高质量发展的隆起带、城乡深度融合的主战场和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
报告指出,2020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三保”支出保障更加有力;各类风险防控更加有效;社会更加文明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针对202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七项具体措施。一是聚力抓招商、上项目,切实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二是聚力调结构、补短板,加快提升产业竞争力;三是聚力抓改革、促开放,有效激发转型发展新活力;四是聚力强建管、优环境,全力打造城乡新形象;五是聚力惠民生、解民忧,全面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六是聚力编规划、绘蓝图,科学引领大洼“十四五”高质量发展;七是聚力重实干、勇担当,全面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效。
报告提出,2020年,区政府将努力做好以下民生实事:一是全面提升行政审批中心综合服务功能,让企业、群众办理行政事项只进一扇门、不多跑一次;二是把低保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5%以上,提高6类特殊困难群体救助标准,让低收入群体弱有所扶;三是新建公办幼儿园投入运营,每个镇街必须办好1所公办幼儿园,让孩子们幼有所育;四是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内部厕所和学校操场全部开放,设立环卫工人驿站,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公共资源红利;五是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医疗统筹,加强传染病、地方病和慢性病综合防治,强化食品药品监管,争创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区,让百姓病有所医、食有所安;六是开展“治欠保支”攻坚行动,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让务工人员劳有所得;七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全部投入使用,让老年人老有所养;八是推进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运营全覆盖,让群众出行更加便捷;九是扶持、救助残疾人1000人以上,让残疾人群体残有所依;十是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5000人次以上,让创业者、就业者有本领、有技能。
会议书面印发了关于盘锦市大洼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盘锦市大洼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后,各代表团将组织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和预算报告,酝酿大会选举事项。
出席政协盘锦市大洼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和部分离退休老干部应邀列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协副主席、区法检两长及其他副处级以上干部;各重点园区、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各镇街主要负责人;区委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驻我区上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