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法律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律师法律服务
二、办理依据
《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1、单 位: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
地 址:菏泽市长江路1102号山海天泰商务中心10层
联系方式:5953708
2、单 位: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地 址:菏泽市中华路1366号永泰大厦0901室1308室
联系方式:5366148
3、单 位:山东贵和律师事务所
地 址:菏泽市中华西路2239号广兴华邑小区
联系方式:5500505
4、单 位:山东九州苑律师事务所
地 址:菏泽市华英路联通公司对过天逸365酒店7层
联系方式:186****1166
5、单 位:山东两仪律师事务所
地 址:菏泽市长江路1121号山海天泰商务中心6层
联系方式:5708899
6、单 位:山东晟韵律师事务所
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东区11层
联系方式:5297979
7、单 位:山东善理律师事务所
地 址:菏泽市中华路财富中心410室
联系方式:130****0848
8、单 位:北京市康达(菏泽)律师事务所
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西单元7001室
联系方式:5566148
9、单 位:北京市都城(菏泽)律师事务所
地 址:菏泽市长江路661号花城大酒店3层
联系方式:5366613
四、办理条件
公民、法人根据需求随时到律师事务所咨询申请。
五、申请材料
公民: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证据材料;
法人: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及相关证据材料
六、基本流程
当事人与律师接谈案件、提供相关证据、出具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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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案件审批 |
↓
签订委托合同、缴纳代理费用 |
↓
提供法律服务 |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7〕70号)
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一)侦查阶段:1500-10000元/件; (二)审查起诉阶段:2000-15000元/件; 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执行; (三)审判阶段: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的,2500-25000元/件,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酌情减收; 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执行;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以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500-12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元,诉讼(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加计算: 1万(不含)—10万元(含)部分收费比例为6%-9%; 10万-50万元(含)部分为5%-6%; 50万-100万元(含)部分为4%-5%; 100万—500万元(含)部分为3%-4%; 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2500-10000元/件。 四、代理以上诉讼案件,也适用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150-3000元/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办理法律服务事项花费在旅途的时间,折半计算。 五、法律事务特别重大、疑难、复杂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政府指导价上限5倍以内(含5倍)协商确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1.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为一审的案件;2.集团诉讼案件或者共同犯罪刑事案件;3.涉及三个以上法律关系、三个以上罪名的案件或者同一案件事实特别复杂及证据材料数量巨大的;4.涉及专业知识,需要聘请非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方能办理的案件;5.涉外(含涉港、澳、台)案件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6.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认可的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并且已经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费用的,不适用上述规定。 六、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同一个案件两个以上阶段的,可以自第二阶段起在相应政府指导价基础上酌情减收服务费。 七、本收费标准自2017年8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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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1、当面咨询:可到律师事务所现场咨询。
2、电话咨询:可拨打各律师事务所值班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