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行菏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宣传月启动仪式
12月16日,我市举行《菏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宣传月启动仪式,组织各有关单位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高荣国参加活动。
高荣国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作为“践行群众路线、培育安全文化、筑牢安全防线”的重要任务,全面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实效。要强化宣传发动,做强宣传攻势,重点宣传非法违法活动带来的危害,呼吁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要做好前期排查,强化源头管控,对发现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严厉处罚。
高荣国要求,要强化场所管控,消除燃放空间,提前告知拟举办婚庆活动业主不燃放烟花爆竹。要抓好协调推进,凝聚工作合力,尽快细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据悉,为进一步巩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成效,我市研究制定了《菏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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