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创建绿化模范城市有利条件多
■青岛素以“红瓦、绿树、碧海、蓝天”享誉中外,绿色生态是展现城市魅力不可或缺的元素。连日来,一场旨在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绿色战役”正在岛城大街小巷全面打响。
创建绿化模范城市“五结合”
市委副书记、市长夏耕指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要与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新农村“五化”建设、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加强林业园林基础工作相结合,推进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和经济、社会的协调一致发展。
环湾保护:塑造生态型海湾城市
作为“环湾保护”的重要内容,绿化建设和生态建设要借这一有利时机,做好生态湿地保护、生态绿化规划、生态绿化体系建设工作。
环胶州湾生态绿化建设:要突出抓好“一城、两路、三域、四山”的生态绿化建设,打造国际一流、人与自然和谐的环湾生态景观。“一城”即少海新城绿化;“两路”即环胶州湾高速公路和正阳路绿化;“三域”即空港周边区域、胶济铁路沿线和新建跨海大桥周边区域绿化;“四山”即红岛东大洋山和后阳社区山绿化,流亭女姑山绿化,环胶州湾高速公路营海段可视山头绿化。同时,积极实施荒山绿化工程,重点抓好崂山大帅园、胶州大埠岭等10座宜林荒山的绿化,按照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全面开发利用林地的综合效益,提高林地产出率。
生态湿地保护:沿胶州湾及大沽河、桃源河等地分布着面积约12多万公顷的湿地,是青岛得天独厚的重要生态资源和绿色空间,也是一笔非常宝贵的资源和财富。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抓紧制定生态湿地保护规划和措施,在防止流失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的开发和使用。根据国家林业局批复意见,认真抓好大沽河上中游湿地保护续建工程。
生态绿化规划建设: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重点做好崂山、小珠山森林公园等生态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加快重点组团绿化的规划建设,特别是要加快大沽河等八大生态间隔区的规划建设,增强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
生态绿化体系建设:尽快修编完善我市《绿地系统规划》,形成科学完善的绿化体系。同时抓紧出台《绿线管理办法》,严格实行“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维护绿化规划的法定性和权威性,塑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型海湾城市。
市区绿化: 加快推进三大生态公园 绿化建设六个山头公园
增加绿化总量:加快推进市区三大生态公园和六个山头公园绿化建设,保持城市公共绿地面积逐年增长。加强道路、厂区、校园、医院等绿化建设,突出解决老城区绿化不足的问题,大力推行平面绿化、立体绿化和屋顶绿化,拆迁改造的规划建设中要确保落实绿化任务。
提高绿化标准:绿化建设要体现以人为本,做到乔、灌、草、花等植物合理配置,常绿树种和落叶树种相结合。市区主要公园、广场、道路要多栽植观赏性树种,塑造城市绿化精品,营造园林绿化景观,充分挖掘我市特有的历史文化底蕴。同时,重点对乱砍滥伐和非法占用绿地等进行依法治理,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最大限度保护绿化资源。
通道及河流绿化:建设要以景观大道为骨架,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生态大道和景观大道。要坚持有路必栽树,修路必植绿,道路修到哪里,绿化就建设到哪里,使道路逐步形成了城市绿色网络。青威高速公路、荣乌高速公路两侧的绿化整治是重点工作,市区河流、湖泊等水体及铁路、公路绿化都应建有标准的绿化带且树种选择配置合理。
农村绿化:荒山绿化12万亩 防护林建设20万亩
为加快城乡绿化一体发展,农村绿化重点突出三点工作:
“五化”建设:2009年提出完成1000个村庄“五化”任务,而搞好绿化是其中重要一环,要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力争到明年底全面完成“五化”任务。
荒山绿化:将全市12万亩荒山的绿化作为这次创建活动的重点之一,要突出抓好10座宜林荒山的绿化,通过村庄和荒山绿化,加快农村生态建设,为广大农民群众营造一个“蓝天、碧水、绿色、清静”的生产生活环境。
农田和沿海防护林:今年我市要新建农田林网10万亩,新建、完善沿海防护林20万亩,进一步构建牢固的沿海绿色屏障和优美的沿海绿色风景线。要进一步提高植树造林的综合经济效益,使植树造林的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改善生活环境:加快北部城区绿化 增加市民休闲设施
这次创建将通过加快北部城区绿化建设缩小南北差距,使更多居民愿意到环境优美的新城区居住生活。
在去年免费开放中山公园、植物园的基础上,今年还将在道路绿化、城市景观、山头公园建设中,要适当增加一些供市民休闲、健身的活动设施,让市民更好地感受绿化生态环境。与此同时,还将大力支持、鼓励单位和居民开展庭院、阳台、屋顶、墙面、室内绿化及认养绿地等绿化美化活动,积极推动绿色进社区、绿色进医院、绿色进学校、绿色进企业、绿色进家庭等系列活动,使绿化创建工作变成人民群众的集体行为和自觉行动。
加强园林基础工作:完善绿化建设长效机制
这次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评选实行的检查评分制,不仅看各项绿化指标,地方重视程度,各类基础数据和资料也非常重要。这就要求做好基础工作与复检工作。同时,这次创建工作还将落实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按国家规定的绿化用地面积,要与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绿化,在工程项目交付的同时完成绿化任务制度,还有绿化成果养护措施到位、养护资金到位、养护人员到位制度,努力解决“重植树、轻养护”的问题,为巩固园林绿化成果、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绿化公众意识全民参与程度需提高
近年来,我市认真践行“绿色奥运”理念,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加大园林绿化工作力度,扩大植树造林规模,完成了一批生态山林、绿色通道、河流景观、山头公园以及沿海基干林带等绿化工程,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城市绿地系统。
从2003年到2008年,青岛市的森林覆盖率由26.76%提高到35.37%,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37.5%提高到41.5%,人均公共绿地由9.34平方米提高到13平方米,向世人展示了绿色文明城市形象,为广大群众营造了优雅舒适的居住环境。在获得“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荣誉称号的基础上,2007年,我市又成为全国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试点城市……这些都是青岛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有利条件。
同时,对照《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评选条件和验收标准》,青岛还有不小的差距:
城区绿化发展不平衡是一个重要方面。市北区、四方区等一些老城区绿地较少,部分地段人均公共绿地与绿化创建的最低标准还有一定差距;城乡绿化覆盖率不高不仅表现在城区一些庭院、学校、企业、医院等场所的绿化水平不高,郊区还有12万亩荒山尚未绿化,一些镇、村的绿地覆盖率还没有达到绿化创建的最低标准。目前,青岛市的绿化建设投入机制和绿化成果保护、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基层绿化工作机制还不健全,绿化的公众意识和全民参与程度等都需要进一步提高。
这些常识,你要知晓
●什么是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是由***26个部委组成的全国绿化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评选活动,它要求申报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有一个前提条件——必须是国家园林城市或获得省部级造林绿化称号。因此,它是全国绿化行业迄今为止要求最严、荣誉最高的评比,是评价一个城市绿化成就的最高荣誉,是体现一个城市生态环境状况的重要标志。
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评选活动从2003年开始,每两年举行一次。每次评选的城市为10个左右。目前,全国共有杭州、南京、长春、桂林等33个地级以上城市获此殊荣,其中计划单列市两个,分别为厦门和深圳。山东省地级市获此殊荣的有日照和威海。
●青岛为什么要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对树立城市的良好形象、扩大开放、招商引资、发展旅游业、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是我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现代化国际城市、提高百姓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我市正在全面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既是战略实施的应有之意,也是提升城市品位、增强综合竞争能力的必然选择。
●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重点考察指标有哪些?
抽样调查的公民绿化意识达85%以上。义务植树实行登记卡制度,全民义务植树建卡率达90%以上,尽责率达90%以上;
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3%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平方米以上。城郊森林覆盖率山区达50%以上,丘陵达到30%以上。乡镇所在地、小集镇和村屯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0%和25%以上;
城市的街道、居住区、机关庭院、厂区、校园、医院、部队营区等单位普遍绿化,70%以上的街道、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地率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
制定科学的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重视绿化成果的保护和管理,养护措施、资金和人员落实到位;无重大林木、草原等病虫害和森林火灾,无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没有发生破坏绿化成果案件。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党委政府重视绿化工作,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建有绿化示范点。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办事机构健全,配备专职人员、专项经费,能有效组织领导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和整个城市绿化工作的开展。
(摄影 王 群 傅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