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2月1日起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11月22日,随州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动员大会举行,提出于12月1日起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夏卫东主持会议。副市长袁善谋作动员讲话,并与相关单位签订责任状。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傅义宣读《关于成立随州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随州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区域和时间》的通知。
夏卫东说,抓好城区禁限鞭工作是加强三城同创、促进城市升级的需要,是加强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加强社会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要宣传发动好群众,宣传到每家每户,对违规燃放的要严惩重罚,确保禁限鞭工作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袁善谋说,要抓宣传,做到人人皆知;要抓规范,规范烟花爆竹的生产和销售;要抓责任,市区管面、行政企事业单位管线、社区管点;要抓奖惩,奖罚到位;要抓督查,确保实效。
据悉,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东起新铁路沿线,西至炎帝大道,南起淅河大桥,北至梁家桥北外环路(殡仪馆、公墓除外)。限放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7时至23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