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公示
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会计监督工作,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优化收入分配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预算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427号***令)、《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第10号财政部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13]4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将于近期对钟祥市第四中学等四个单位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现将被检查单位和相关检查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1、钟祥市第四中学
2、钟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3、钟祥市供电公司路灯管理所
4、钟祥市郢中街道办事处新堤小学
二、检查内容
1、依法检查有关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关注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存在虚假会计行为,是否存在相互挤占挪用预算资金的现象,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行为。
2、在开展检查的同时进行调查研究,分析相关行业的改革发展现状,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改进服务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3、检查结束后,我局将根据《检查结论》将相关检查结果上报省财政厅,依法对存在的问题作出处理,重大问题将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三、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的时间为2013年5月至8月,由钟祥市财政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采取资料搜集、集体座谈、个别询问、财务检查(含延伸检查)、实地调研、综合分析等方式进行。
检查期间,检查人员将严格自律、接受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财政监督局反映或举报上述单位以及其他单位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人:寇艳丽
电话:137****3456
邮箱:zxczjd@yahoo.cn
特此公示。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