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区落实乡村医生待遇符合政策人员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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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7日发表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待遇的通知》(荆政办发〔2014〕45号)、《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荆门市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待遇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荆卫生计生发〔2014〕15号)文件精神,严格申报程序,组织工作专班认真复审后,现将符合补助条件的乡村医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欢迎广大群众对公示名单中乡村医生的执业地点、执业资格、工作年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监督和举报。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客观依据。凡以集体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对举报者卫计局给予保密。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12月12日--12月19日)
举报电话:0724--2441320
特此公告
掇刀区卫生计生局
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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