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菊华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房地产去库存和调整社会救助标准等工作
3月19日上午,市长肖菊华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我市房地产去库存、调整2016年度全市社会救助标准、市区城市管理事权调整等工作。
会议讨论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地产去库存的意见(送审稿)》。会议指出,去库存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今年五大经济工作任务之一,房地产去库存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关系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关系防范金融风险,关系经济社会稳定。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有效化解房地产高库存面临的风险,促进房地产业平稳、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听取了关于调整2016年度全市社会救助标准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及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将执行新的标准,具体为:荆门中心城区(含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城市低保标准由480元/月提高到530元/月;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和屈家岭管理区分别由400元/月提高到44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2800元/年提高到3510元/年。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统一提高到7020元/年。会议要求,要加强政策宣传,规范操作,认真审核,加强监管,确保救助资金发放准确到位。
会议讨论了《荆门市市区城市管理事权调整工作方案(送审稿)》。会议指出,要严格落实《荆门市市区事权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分级管理、以区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总体思路,调整市区城市管理事权,建立“事权清晰、责权明确,指挥顺畅、协调高效”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要坚持“人随事走、费随事转、人员下沉、重心下移”的原则,合理设置机构、调配人员、划转经费和资产,确保事权调整工作有序推进、平稳落地。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荆门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送审稿)》《〈中共荆门市委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生态立市建设生态荆门的决定〉落实责任分解方案(送审稿)》《深化全市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记者刘阳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