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陆区关于落实黄石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省序号9)
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我区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黄石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相关整改工作,目前《清单》反馈问题(省序9)下陆区已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湖北省近年来致力于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但“十四五”期间湖北省仍计划上马大量“两高”项目,节能降碳面临较大压力。截至督察进驻前,全省“十四五”期间拟投产达产的“两高”项目共60个,新增能耗2053万吨标准煤,超出湖北省1690万吨标准煤的“十四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被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橙色预警。全省上报清单内在建或投产的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36个“两高”项目中,有30个手续不全便开工建设,占83.3%,未批先建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深入贯彻***、***关于加强能耗“双控”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升级。
三、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 44号令)和《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严把节能审查关口,进一步压实工作职责,加大力度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密切关注能耗情况。落实发改介入机制,招商引资过程中发改部门提前介入,评估项目耗能量,进一步论证项目可行性及双控目标的影响。摸底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情况,积极推进在线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提高数据上传质量,稳步提升数据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建好、用好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3.统筹抓好各项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能效水平低以及产品低端的高耗能项目坚决不上,加大节能宣传力度,将新发展理念贯穿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4.下陆区不涉及黄石8个未批先建项目,我区将继续严格落实节能审查手续开展工作,严把节能审查关口,进一步压实工作职责,坚决杜绝出现“未批先建”项目。
四、整改情况
1.我区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 44号令)和《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严格审批程序,有效管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我区企业备案项目均按照要求出具有关说明,列明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年电力消费量及不需要进行节能审查所依据的文件条款,并加盖公章,建设单位出具以上节能说明后方可开工建设。
2.我区密切关注能耗情况,对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下的重点用能项目建立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
3.我区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上传达学习加强能耗“双控”管理遏制“两高”盲目发展等有关精神,并严格落实节能审查手续开展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能效水平低以及产品低端的高耗能项目坚决不上。
4.经核查,下陆区不涉及黄石8个未批先建项目,我区将继续严格落实节能审查手续开展工作,严把节能审查关口,进一步压实工作职责,坚决杜绝出现“未批先建”项目。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下陆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6577335
下陆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