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09—2010年学校德育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局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学校德育工作水平,总结表彰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区教育局决定于2010年12月对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进行综合检查评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总结近两年来学校德育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经验和教训。
两年来,我区学校德育工作紧密结合新时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新情况,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的全过程,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大力弘扬民族精神,着力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基地建设、德育研究和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心理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结合实际在中小学生中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祖国在我心中主题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雷锋精神与时代同行、与我同在主题教育活动、做一个有道德的人道德实践活动、文明伴我成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大家唱大家跳大家讲大家做(简称唱跳讲做)文明素质大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建设年活动等等,学校德育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各学校要根据***、***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精神和要求,对照《猇亭区中小学德育工作综合评价方案》及区教育局年度工作意见关于德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对近两年来学校德育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区教育局。总结材料要求基本情况清楚,重点工作明确,成绩经验富有本校特色和时代特征,同时找出问题和差距,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依据《猇亭区中小学德育工作综合评价方案》认真做好自评。
各中小学依据修订后的《猇亭区中小学德育工作综合评价方案》(见***)共5块30条进行自评。评价要注重全面性、详实性和有效性,就学校德育工作的领导管理、德育队伍、德育内容、德育途径和德育效果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载各条款落实情况并逐项打分,通过对照自查,全面收集整理德育工作资料,建好德育工作档案,查缺补漏,推动工作。
三、先进单位与个人评选
1、先进单位评选办法
区教育局结合近两年学校德育工作实效及德育工作专项评价情况对学校德育工作进行综合评估,评估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座谈、走访、问卷等形式进行,评估结果采用等级方式呈现,即优秀、合格、不合格。对达到优秀等级的学校进行表彰。表彰实行一票否决:(1)近两年出现学生违法或严重违纪者。(2)近两年出现教师严重违犯师德规范者。(3)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
2、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办法
评选范围和对象:近两年来在中小学担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学校领导和班主任。
评选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教书育人,身体力行,在德育工作中成绩显著,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一定的影响力。
推荐名额:按学校班级数的17%四舍五入确定推荐名额。
评选程序:各学校要严格评选条件,坚持指标公开、群众推荐、学校考察、结果公示。被推荐者填报推荐表并撰写先进事迹材料上报区教育局,教育局综合评审表彰。
四、优秀德育论文评选:
所有中小学教师均可参加论文评选。论文内容要密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体现素质教育精神,符合时代特点,力求解决当前学校德育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已参加过区级评选的论文不再评选)
五、材料报送:所有材料(包括学校德育工作总结、德育综合评价自评表、德育先进个人推荐表和事迹材料、德育论文)于12月30日以前报区教育局。材料用A4纸打印,标题用3号宋体,正文用小4号仿宋体。
***1:德育先进个人推荐表
***2:猇亭区中小学德育工作综合评价自评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