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昌市试鸣防空警报信号的公告
为弘扬爱国主义传统,激发爱国热情,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检验防空警报系统战技术性能,经报请市政府、宜昌军分区批准,定于9月18日上午全市鸣响防空警报信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警报试鸣时间
自9月18日上午9时30分起,至9时53分结束。警报类别及试鸣时间如下:
预先警报: 9时30分至9时33分。
空袭警报: 9时40分至9时43分。
解除警报: 9时50分至9时53分。
二、相关要求
(一)请有关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宜昌市人民防空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在警报试鸣前5日发布警报试鸣公告,做好安民告示和宣传工作。
(二)请民众听到防空警报后,不要惊慌,注意了解和分辩防空警报信号的类型和用途,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状态。
联系电话: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0717-6082081
宜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