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两单位荣获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本网讯(通讯员 郑田)笔者从3月4日召开的共青团宜昌市委四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获悉,团兴山县委、团南阳镇委被评为2015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团兴山县委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团宜昌市委此次表彰共授予6个县市区和14个乡镇、街道团委“2015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据了解,去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团兴山县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服务青少年、服务大发展主业主责,着眼“打基础、造氛围”,以“我的青春我的团、服务兴山大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大力实施“青春领航、青春建功、青春强基”工程,引领全县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主动适应新常态,在“推进六突破、打造五百亿、勇争先进县”的火热实践中建功立业、成长成才。
下一步,团兴山县委将以保持和增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克服“四化”倾向为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层层靠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一线工作法”,“强基础、抓提升”,苦干、实干加巧干,着力推动共青团改革发展,全面履行团的基本职能,全面从严治团,扎实推进我县共青团工作更上新台阶,为全面推进山清水秀、花果飘香、县强民富、和谐幸福兴山建设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