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再次发放困难群众生活补贴
宜都网(通讯员刘平)笔者从该市民政、财政部门获悉,22日,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湖北省由省民政厅主持,紧急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统一部署全省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工作,会议透露,此次补贴所需资金将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
据了解,此次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对象有5类,分别是: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补贴标准是: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每人10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180元。
会议强调,各地不得降低标准发放,不得用中央补贴资金购买物资进行发放,不得用省政府及地方各级政府已安排的春节救助慰问资金抵扣此次中央下拨的补贴资金。
会议要求,各地在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不准由社区、村组集体代领,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准拖延发放时间,不准优亲厚友;补贴资金必须以现金形式、通过一卡通在春节前将补贴资金发到位。
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该市市长助理、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袁道海对中央安排的春节期间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作出具体安排。袁道海指出,一是中央出政策,群众得实惠。生活补贴政策将惠及全市2.8万多城乡困难群众,为他们打年货、提高生活质量提供资金上的支撑。二是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区分责任。由于此次补贴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民政、财政要通力合作。三是宜都实现银行代发。全市要在23日完成发放方案,24日完成对象及补贴标准的审核工作,25日资金拨付到代发银行,确保该笔资金29日前发到困难群众手中。
日前,该市民政、财政相关业务科室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此前,根据省政府部署,该市对城乡低保、五保对象,以增发1个月保障金的形式,作为今年春节慰问性生活补贴。对此,该市部分困难群众春节期间至少可领到两笔补贴。
(责任编辑:李广操、张发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