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津新区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东津新区东津镇中心小学校长、党支部副书记孟学清履职尽责不力问题。2018年至2019年,东津新区东津镇中心小学多名教师多次违反生活纪律,在公共场所“带彩”娱乐,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并受到党纪处分。孟学清作为东津镇中心小学校长、党支部副书记履职尽责不力。2019年8月2日,孟学清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东津新区东津镇沈营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肖清云等3人失职失责问题。2019年4月,东津新区东津镇沈营村出现村民违建,沈营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肖清云,支部委员胡爱国,八组组长肖清国未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对违建行为制止、汇报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8月14日,肖清云受到诫勉谈话处理。2019年9月5日,胡爱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肖清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东津新区东津镇二社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彪等2人失职失责问题。2019年4月,东津新区东津镇二社村出现村民违建。二社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彪,东津镇城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莫三虎未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对违建行为制止、汇报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赵彪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19年9月5日,赵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莫三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襄阳市畜牧良种场财务科科长周升红等3人履职尽责不力问题。2015年10月,襄阳市畜牧良种场将单位年度结余的专项资金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于银行;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将现金存放于单位出纳保险柜中;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将专项资金累计结余留存在单位。胡菲作为财务科副科长、周升红作为财务科科长对以上3个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刁申保作为分管领导,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11月,胡菲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周升红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刁申保被批评教育。
东津新区(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