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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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4日发表
索引号: | 011199529/2021-01563 | 分类: | 广播、电影、电视 | ||
发布机构: | 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1-01-12 | ||
标题: | 关于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通知书 | ||||
文号: | 襄市监广登〔2021〕5——01号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2021-01-06 | 终止时间: | 来源: |
襄市监广登〔2021〕5--01号
关于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通知书
保康融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你单位(单位性质:国有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徐冬生)《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广告发布登记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准予你单位所属的保康新闻综合频道、保康文化旅游频道、保康广播电台、今日保康报、云上保康、保康融媒公众号媒介从事广告发布业务,有效期至2025年1月5日。
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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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2 07:59:4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