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模范刘芬用法律和人情味铸就和谐社区
刘芬是东西湖区司法局常青花园司法所所长,在基层司法所的岗位上坚守了18年。她先后荣获“湖北省安置帮教工作先进个人”、“武汉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东西湖区三八红旗手”等称号。今年,她荣获“武汉市劳动模范”、“武汉市十佳勤政廉政标兵”,所在的司法所作为全区唯一代表被评为市“十优满意单位”。
“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常青花园”,刘芬在面对纠纷调解工作时,坚持“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换位思考,多去多看”的原则,对来访群众总结出一套倾听、理解、沟通、化解“四部曲”,并推广“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循序渐进调解法。三年来,她共受理调解各类民间纠纷450件,调解成功率为100%。辖区内无因纠纷调解不当或不及时而引发的民转刑、群体性械斗和群体上访事件发生。在如何提高调解人员素质,健全多元化矛盾调解工作机制上,她和同事们筑牢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刘芬时常说,基层工作就是服务群众的工作。在常青花园工作十多年来,她总是喜欢到居民家串串门,东家婆媳吵架了,她去劝说几句;西家添丁加口了,她主动***祝贺。一些居民有什么烦心事,也习惯找她唠叨几句。2016年3月,司法所接收到矫正对象小陈,刘芬得知小陈是家庭主要劳力,失去工作后家庭陷入困顿。她根据小陈所学专业和工作经验,多方奔走,联系介绍工作单位,并亲自带他参加面试,帮其成功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现在,小陈的工作与生活均步入正轨。
此外,为了方便群众联系,她还带领全所推出更多便民举措,依托微信平台和QQ群,及时发布工作动态,24小时在线接受法律咨询、调解民事纠纷。在社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点”,整合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等资源,做到公共法律服务零距离。她主动承担起区内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建设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在居民中征集了147件法治文化作品,设计装扮法治楼道、民主法治社区、法治文化广场。目前,常青花园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已成为全市普法工作的亮点和品牌,受到省司法厅领导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