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三轮巡察回访督查有关情况通报
为加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办检查,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1月22日至24日,区委3个巡察组对区发改委、区水务局、区城管委、吴家山街、东山街、区人民医院进行了回访督查。
巡察回访重点是了解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整改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对整改情况是否督办检查以及整改成效是否明显。巡察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满意度测评、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回访。从巡察回访督查情况看,首先是整改主体责任落实较好。被巡察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普遍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吴家山街党工委先后9次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召开4次专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并印发巡察整改工作通报5期;区水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牵头承担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向各责任科室下发整改清单,并将整改落实工作情况与各科室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其次是整改方案具体措施有效。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被巡察单位均制定了详细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区人民医院将巡察组反馈的27个问题细化为67项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东山街建立“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名责任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确保“件件有方案、事事有人抓”。三是整改成效比较明显。区城管委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完善12项规章制度,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0.97万余元;区发改委针对问题立行立改,建立15项制度,清退资金1.***万余元。
根据巡察组回访督查了解的情况,区委第三轮巡察反馈的154个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80个,未整改到位74个。
本次回访督查中,发现个别单位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整改责任落实还不够。个别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还不到位,将整改任务甩给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对整改工作缺乏督促和检查。
二是整改工作进度还不达标。从总体情况来看,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率为51.95%,还有近一半的问题没完全整改到位,个别单位大部分问题没按规定期限完成整改。
三是问题整改质量还不高。个别单位对反馈问题整改就事论事,没有举一反三,没能建立长效整改机制,甚至对个别问题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四是整改资料台账还不规范。个别单位没按要求形成“三个报告一个台账”,未按时向区委巡察办报送有关资料台账,部分问题整改台账还不完善、不齐全。
下步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要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定期研究部署和督办检查。
二是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各单位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还未完成整改到位的任务,紧盯不放,定期督办,逐一销号,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
三是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注重标本兼治,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规范一个方面的工作。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真正发挥制度作用。
四是进一步规范整改台账。按照巡视巡察有关要求,被巡察单位要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要建立“三项清单”,即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并于反馈之日2个月内,以文件形式向区委巡察办报送整改巡察反馈意见报告、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工作情况报告、领导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以及整改工作台账。
(发布单位:东西湖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