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号)时间来源新洲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新洲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号)
为控制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风险,现就全区交通管制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8日0时始,经许可的保供运输车、免费交通车、公务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行政执法车辆、清障专用车辆、事故勘察车、垃圾清运车、邮政车、殡葬车、金融押运车等)、区直各相关部门进村入户所用私家车凭通行证在全区行政区域内出行。
二、各街镇应急车辆通行证,街镇内由街镇指挥部审批核发。跨街镇的车辆,随行人员由所在街镇卫生院出具身体检测证明,并就出行事宜作出书面承诺,经街镇指挥部审核后报区指挥部审批,实行一事一报。
三、除上述情形外,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实行机动车、电动车禁行管理(包括外籍过境车辆)。
四、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及驾驶人员,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理。
请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
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新洲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