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人民政府关于运铎社区建设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区国土规划局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和《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运铎社区建设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2月24日。
征求意见期间,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他公众可以通过网站(http://www.caidian.gov.cn或cdq.wpl.gov.cn)或者到所在辖区张湾街办事处及、张湾街国土资源管理所领取《运铎社区建设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表》,并在征求意见期间认真填写《意见表》,经被征收人盖章或签字后提交至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或房屋征收部门。逾期未提交被征收人盖章或签字的征求意见表的,视为认可征收补偿方案符合条例规定,同意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期满后,我们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将修改情况进行公布。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蔡甸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运铎社区建设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表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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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共有人 |
| 公有房屋产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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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证号(租赁证号) |
| 建筑面积、土地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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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坐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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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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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方式 选择 | 全货币补偿 □ 货币+补助性房源指标 □ | 产权调换 □ | |||||
征收补偿方案是否符合征收与补偿相关规定 | 符合 □ | 不符合 □ | |||||
是否同意 征收补偿方案及***
| 同意 □ | 不同意 □ | |||||
不同意征收补偿方案及***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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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年 月 日 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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