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子基金管理人招募公告
根据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武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武政规〔2016〕27号)、《蔡甸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实施办法(试行)》(蔡政规〔2015〕1号)等文件精神,蔡甸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母基金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子基金。为进一步提高基金管理水平,充分调动社会资源的积极性,现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募子基金管理人,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武汉市蔡甸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基本情况
武汉市蔡甸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是由蔡甸区政府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专业化管理的政策性基金,依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运作。通过采用政府引导基金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于蔡甸区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高技术服务业、生物技术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文化创意、现代农业、现代物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拟设立子基金基本情况
拟设立蔡甸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基金规模人民币一亿元,其中母基金出资2000万元,社会募集8000万元,本基金关注于新能源、新材料、光电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与新医药及其他高新技术领域;本基金不低于60%的资金投资于蔡甸区本地企业或引进到蔡甸区的企业。
三、招募目标
此次将按照《武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武政规〔2016〕27号)、《蔡甸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实施办法(试行)》(蔡政规〔2015〕1号)等的规定,公开招募1家基金管理公司,负责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和管理。
四、申报条件
(一)具有国家规定的基金管理资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二)管理团队稳定,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具备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三)原则上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以实缴资本为准),有参与设立并管理不少于2支且总规模不低于2亿元的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经验;
(四)核心管理团队内不少于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投资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至少主导过3个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五)具备符合子基金要求的资金募集能力;
(六)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2010年至今无司法机关和行业行政主管机关处罚等不良记录。
五、报名方式
请于2017年7月22日下午5:30分前将报名资料按照***一的要求以邮件形式发送至15746814@qq.com邮箱中,同时将盖章的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武汉市江汉区中信泰富大厦37楼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申报单位应对申报表填报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周晓妮
联系电话:027-82838278 邮箱:15746814@qq.com
联系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中信泰富大厦37楼
特此公告
武汉市蔡甸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
***一
资格审查内容一览表
序号 | 相关要求 | 审核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 | 资质证书 | 审核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2 | 目前管理的基金规模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 基金合同或者有限合伙协议 | 审核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3 | 有参与设立并管理不少于2支股权投资基金的经验 | 委托管理协议或相应证明材料 | 审核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4 | 核心团队内不少于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投资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提供专职高级管理人员主导投资基金案例。 | 履历表 | 履历表加盖公章 |
5 | 2010年至今,申报人无司法机关和行业行政主管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 承诺函 | 审核原件 |
6 | 完善、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 制度 | 审核原件 |
7 | 子基金运作方案 | 基金运行方案 |
以上材料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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