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5)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整改任务
反馈意见中指出:湖北省委、省政府要依法依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对落实责任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问责条例》,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督察组还对“回头看”和专项督察发现的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清单,将按程序移交湖北省委、省政府,并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备案。请湖北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具体处理意见应征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并向社会公开。
二、整改目标
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总体部署,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线索,对落实责任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涉及的单位和党员干部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三、整改措施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省、市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成立问责调查专班,实行领导包案制度,限时督办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四、整改效果
积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调查准备工作,“回头看”和专项督察期间我区未涉及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也无省、市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
联 系 人:李 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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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