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和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和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二、政策依据
1、《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本);
2、《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04号);
3、《湖北省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基本规范》(鄂民政规[2011]3号)
三、办事程序
1、窗口受理、审查;
2、现场勘查;
3、决定审批意见;
4、制发批复文件(批准或不批准)
四、申报材料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和农村公益性墓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必须在市政府规划范围内;
2.建设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
3.建设公益性公墓选址必须距离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2000米以外,距离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以及重要建筑物、居民居住区500米以外,距离水库、河流堤坝、水源500米以外;不得占用耕地、林地;
4.需听取有关部门意见的,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应提交下列材料:
1、村民委员会(或多个村联名)申请书;
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乡镇为单位申请的应提交政府会议纪要);
3、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意见;
4、土(林)地权属及使用审批意见;
5、规划、建设等部门审批意见;
5、可行性报告;
6、建设规划方案、经费筹集方案;
7、其它必要材料。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3615366
投诉电话3607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