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2010年1月以来使用财政性资金国有资金支付中介业务费用项目审计目标
按照湖北省审计厅《关于开展对2010年1月以来使用财政性资金国有资金支付中介业务费用项目进行专项清理整顿的审计工作方案》(鄂审投发〔2013〕100号)的规定和武汉市源头治理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武汉市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源治领【2013】1号)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这次审计的目标:
一是摸清2010年1月至2013年8月底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通过政府采购和部门指定等方式向社会组织、市场中介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具有中介服务业务的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并支付费用的业务项目(以下简称中介服务公共项目)的基本情况。
二是开展对中介服务公共项目聘用中介组织服务情况的审计和调查,主要包括行业主管部门对购买中介服务的监管制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所属市场中介组织脱钩改制等情况;中介选聘方式、作业流程、收费标准、支付方式、资金流向等环节有无违纪违规违法问题。
三是协同财政、国资办等部门,研究制定使用财政性资金、国有资金选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的配套制度建设。
四是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市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