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起工伤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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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7日发表
2月25日 ,茶陵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工伤补偿案。曾某系湖南省尚竹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后工序班长,2018年4月12日进厂,于2018年10月22日上午9许在工作过程中,被大砂光机压伤右手,导致右手中、小指离断伤。由此曾某与工厂双方就工伤赔偿事宜发生纠纷并申请调解。
调解现场
签订调解协议
茶陵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了解情况后发现,调解过程中,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关键点在于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一事,调解员谭律师从双方利益出发提出调解方案,通过耐心沟通,双方最终同意在不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的前提下由公司一次性赔偿伤者曾某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等所有费用共计玖万余元。
经过纠纷双方多次协商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于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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