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督查局选调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县督查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教育部门除外)选调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好,热爱督查工作;
2、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工作经验丰富,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4、在岗在编全额拨款行政事业编制;
5、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日后出生)。
二、选调程序:
1、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15日8:00至10月17日17:30;
(2)报名地点:县督查局(县委院内)。有意者带学历证明、身份证和2张1寸半身彩照到报名地点报名;联系电话:189****6968、25221717。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初审在报名过程中进行;复审在报名结束后由县纪检监察、人事、编办、督查等部门集体会审;审查合格对象参加考试。当报名达不到3:1的开考比例时,则相应调减选调名额。
3、考试:
(1)考试时间:10月19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县人事局三楼会议室。
4、考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对入围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时间暂定10月22日至10月26日。
5、公示与选调:结合笔试及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对拟选调对象予以公示,公示后办理调动手续。
茶陵县人事局
茶陵县督查局
201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