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挂牌出让第三次异动公告
[2017]茶排政出让异动第003号
根据《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方案》与《株洲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规程》等文件精神,我中心对茶陵县环境保护局委托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政府储备指标进行挂牌出让,现将经《茶排污权交易2017-003合同》交易后出让排污权量异动公告如下:
一、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挂牌出让指标:
指标名称 | 数 量 | 单 位 |
二氧化硫 | 19.48 | 吨 |
氮氧化物 | 9.45 | 吨 |
化学需氧量 | 26.768 | 吨 |
氨氮 | 19.817 | 吨 |
铅 | 0 | 吨 |
镉 | 0 | 吨 |
砷 | 0 | 吨 |
二、经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后的工业类新、改、扩建项目,以及支持污染减排的民间团体均可购买。
三、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府指导价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4〕98号)的规定,只有一个排污单位申购政府排污权储备指标时执行政府指导价。
四、成交的排污单位须在10日内到县交易中心签订交易合同和办理缴款手续。交易中心根据银行确认的缴款凭据出具《交易确认单》,发布成交公告。
五、成交的排污单位凭《交易确认单》到环保部门办理或变更排污权证。
六、本次排污权出让详情可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茶陵县分中心网站登陆浏览,如有任何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
咨询电话:0731-25214476(业务二股)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茶陵县分中心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