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沈阳振兴的催化剂
沈阳宝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是2004年7月成立的一家专门从事网络搜索服务器开发与销售的软件科技企业。当时只有4名员工,注册资金只有30万元。作为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面临诸多问题,最困难时,公司的资金账户就剩2万元的现金,就在企业处于生死存亡、不进则退的关键时刻,2005年初,沈阳市科学技术局注入了10万元的无偿种子资金和20万元的种子基金股权投资,如雪中送炭,给企业肌体注入了新鲜血液,使企业焕发出了勃勃生机,企业及时进行了新产品开发,企业很快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
“如果当初没有沈阳市科学技术局种子基金的支持,很可能就因为资金的瓶颈发展不下去,宝通软件很可能就倒闭了。”说起这些,宝通软件的负责人总是这样感慨万千。如今,宝通软件已经达到年软件产品销售收入560万元,累计实现上缴税收80万元,软件产品出口到马来西亚、加拿大等国家,国内软件用户达到100多家,企业的研发团队由原来的4人发展到如今的40多人。
“在沈阳市,像这样在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支持下发展壮大的企业数不胜数。”沈阳市科技局局长宋锡坤说,沈阳市作为在全国率先进入创业风险投资领域的城市之一,早在1992年,建立了全国第一家地方性科技风险投资基金-沈阳市科技开发风险基金,同年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地方性科技风险投资机构-沈阳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开始探索风险投资的运作和管理模式,开创沈阳市的科技风险投资事业。
政策先行 发展迅速
1992年,原市科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沈阳市分行、市税务局联合颁发了《沈阳市科技开发风险基金管理办法》;2002年,沈阳市又出台了《促进风险投资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6年,在全市科技工作会议期间,市科技局、市金融办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投融资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若干政策》,同时制定了包括机构设立资助、投资风险补偿等措施在内的《沈阳市科技开发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一系列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为沈阳市创业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氛围。2002年时,沈阳市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为10家,注册资本1.8亿元。随着参股创业投资机构、机构设立资助、投资风险补偿等政策的出台,沈阳市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到2007年底,全市已拥有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37家,注册资本15.9亿元人民币,管理资金超过15亿元。
目前,在全市已经逐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模式现代化的创业风险投资建设发展格局。
资金注入 作用明显
自1992年以来,市政府每年在科技专项经费中列支1000万元风险资金,以此来引导推进创业风险投资事业发展。2000年以来,每年又投入高科技创业种子基金500万元,用于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到目前为止,累计投入风险基金1.7亿元,支持高科技企业157家,涉及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节能与环保、先进制造技术与现代农业等高新技术领域项目353项。
宋锡坤透露,自2000年以来,沈阳市累计投入种子基金4000万元,支持高新技术项目674个。从种子基金和风险基金的实施效果看,促进了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提高了企业在市场上的公信力,促进了一批企业快速成长。曾经受益于风险基金的新松机器人、昊诚电气、大陆激光、新纪化学、陆正冷热、西东控制公司等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均呈现出了良好的成长性。特别是基金支持的“水下机器人”、“连续卷式发泡镍”、“三耐合金”、“高聚生”、 “荧光增白剂CBS-351”、“整肠生”等一批高新技术项目成功地实现了产业化。有些产品在技术上已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还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从基金验收结果看,财政资金的注入吸引了大量社会资金。种子基金对社会资金的引导放大比例达到1:10,而对风险基金的引导放大比例则超过1:15。
锦上添花 创新模式
“到2010年,通过沈阳市高科技创业种子基金,培育一批科技型初创企业,通过沈阳科技开发风险基金做大一批高成长性企业,整合社会资源共同推进3-5家科技型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沈阳市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要达到50家……”宋锡坤对未来沈阳市创业风险投资工作胸有成竹。
沈阳市将通过跟进投资、联合投资、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贷联盟”等方式,不断创新运行模式,广泛吸纳境内外资金在沈阳市开展投融资服务,扩大资金规模,加大投入强度,降低风险压力,以推动沈阳风险投资事业快速发展。
科技型中小企业:政府可投30万
对于初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政府以无偿资助和股权投资方式一次性给予最高30万元的投入,对于进入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以股权投资和委托贷款方式给予连续投入。自1992年以来,沈阳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充分发挥市高科技创业种子基金、科技开发风险基金等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和处于成长前期的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另外,对于在沈阳设立的创业投资机构,市政府给予最高可达100万元的无偿资助;对于在沈阳设立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以财政资金采用股权投资方式进行机构参股,机构参股一次性投资最高可达1000万元。
在吸引境内外创业投资机构的直接投入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境内外创业投资机构在沈阳的投资项目,以财政资金进行配套的跟进投资,最高投资额度可达到300万元,对于创业投资机构在沈阳的失败投资项目,可按一定比例给予风险补偿,同一项目补偿金额最高可达200万元。